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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长江国际收费标准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9-08-25 点击量:5412

关于长江国际收费标准的公告

 

各会员:

现将长江国际业务收费标准公告如下:

1、    超期仓储费:乙二醇(1.5元/吨*天)、其他品种(1.2元/吨*天)。

2、    服务年费:800元/年。

3、    货权转移费:乙二醇(0.3元/吨)、其他品种暂时不收。

4、    期货交割按交易所公告收费为准。

5、    如与我司另有合同约定且与以上标准不符的,以合同约定为准。

 

特此公告!

 

 

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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